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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院办〔2023〕29号关于成立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2023-05-22 15:54 包友枝 


各系,院属各部门,附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文件要求,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园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具体成员和职责如下。

一、委员会成员和分工

主任委员:张  

主任委员:范有华 张红 江锡富 王叙德(常务)沈永康

 员:各职能部门、附属医院、各系部和实验实训中心主要负责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实训中心。

办公室主任:包友枝   副主任:王朝亚

学院主要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学院领导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 委员会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

2.制定学实验室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落实;

4.全面监督检查各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包括实验室人员准入、项目安全审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仪器设备安全、水电安全、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以及实验室危废物的安全处置等;

5.组织、协调并参与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6.定期组织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

7.加强实验室环境安全防护条件建设及师生个人防护装备等保障工作;

8.配合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工作。

 

                      学院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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