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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06-17 09:06  


各地市教育局,各高等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高校和中职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实验室及实验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现场检查对象、方式和内容

由教育厅组织的现场检查对象为省属所有高校,近年来发生过安全事故、上一年现场检查整改不到位、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或发现问题较多的高校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现场检查采取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和约谈等方式,以照片等方式记录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重点关注高校在2022年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中职学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由各地级市教育局参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

    三、现场检查安排

    高校现场检查分为20组,每组由1名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2名实验设备和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和1名联络员组成。现场检查具体分工安排见《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安排表》(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严格压实责任,严谨细致,认真负责,保证检查实效。

    2.各检查组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2)和相关高校《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重点查找高校实验室管理和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有关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有关的隐患整改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发现各高校好的经验和做法,可提炼形成经典案例,供各高校互相学习交流。

    3.请各高校积极主动对接各自检查组联络员,确定具体现场检查时间,原则上每个高校安排半天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4.请所有检查组于2022年6月26日前完成各组检查任务,并于6月27日前将各组检查工作总结(图文并茂,报告内容主要分为现场检查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和建议三个方面)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陈绪亮,0551-62831831,电子邮箱: jytkepu@163.com,文件名:第 XX组现场检查情况总结报告+6月)。

    同时,请各检查组及时将整改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各组内高校,各高校收到整改意见和建议后,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于8月16日前向检查组提交整改报告,各检查组负责汇总各组整改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分为高校整改情况和工作意见建议两个方面),并于8月20日前将各组整改总结报告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陈绪亮,0551-62831831,电子邮箱:jytkepu@163.com,文件名:第 XX组高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8月)。

    5.中职学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现场检查有关工作,请各地级市教育局参照第4项的各时间节点和要求,将相关报告直接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詹生琪,0551-62827839,电子邮箱:zcc@ahedu. gov.cn)。

    6.请各位专家和单位在现场检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7.请各检查组配合各待查高校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安全、有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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