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72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特制订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实验室安全管理作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机制,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检查督查工作。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任务分配、材料汇总,撰写工作计划和总结、自查和整改报告及上报等。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场所及所属设施,包括教学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危化品库房、实验废物暂存间等。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开展的各级各类检查。
(二)检查内容
以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为主,
重点包括:
组织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
四、检查方式
(一)实验室自查
各实验室责任人对自己管辖的所有房间开展自查。
(二)实验实训中心自查
实验实训中心检查组对实训大楼内所有实验室开展全覆盖的安全检查,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室重点检查,并邀请相关系部专业教师参加检查、指导隐患整改。
学院检查
对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室和消防设施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和微生物安全管理。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2-6月)
1.实验实训中心年初制定《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附件3),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附件4),及时进行整改。
2.学院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或党委会上有专题,研究部署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及要求。
3.实验实训中心和院领导带队的学校安全检查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对各类实验室、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危险源的专项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附表1.3)(附件2)
4.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学院和系部、实验实训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系部和教师,实验实训中心和实验员都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管理责任要落实到每间实验实训室,不留死角。
5.形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4年6-7月)
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将对实验室进行现场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自纠的实施、整改完成情况等。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3年8月-9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立整立改;对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将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对没按照规定执行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工作完成后,报送《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整改报告》。
(四)回头看阶段(2023年10月—11月)
学校根据前期检查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隐患整改效果,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附表1.3)
附件3《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
附件4《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