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和实验实训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方案,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教育部及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规定,现将签订2023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院与各系部党政负责人签订《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系部)》。(参考模板见附件1)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与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人签订《 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实训中心)》。(参考模板见附件2)
3.各系部负责人与实验教师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教师)》。(参考模板见附件3)
4.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人与实验室责任人(实验员兼)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实验室责任人)》。(参考模板见附件4)
二、工作要求
1.责任书签订应落实到每个实验教师和实验室责任人,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实验室房间,做好全覆盖、不留死角;各级责任书签订年限为一年一签,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年有效。
2.学院与各系部签订的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实验实训中心,另一份系部留存;系部与所属实验教师签订的责任书,由各系部签字盖章后自行保存备查;实验实训中心与实验员签订的责任书实验实训中心和实验员各执一份。
3、学院与各系部党政负责人签订的《系部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1)、各系部与所属实验教师签订的《实验教师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3)。附件1和附件3如需修订,可在实验实训中心提供的参考模板上修改后自行完成签订。
4、请将各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责任书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5),于2023年5月24日前报送到实验实训中心1206办公室朱敏处。
5.实验实训中心统一将《系部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和《 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报送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返还给各系部和实验实训中心。
实验实训中心
20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