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高等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 号)文件要求,为使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不留死角,问题得到整改落实,确保实验室有序运行,特制定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实验室安全管理作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体系,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检查督查工作。
安全工作委员办公室统筹协调整体事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任务分配、材料汇总,撰写工作计划和总结、自查和整改报告及上报等。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对象:全院各级各类实验场所,包括教学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危化品库房、实验废物暂存间等。
(二)检查重点
1.《高等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文件要求落实情况;
2.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3.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细则制定和落实情况;
4.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废弃物、微生物等风险点安全管理情况;
5.灭火器、应急喷淋洗眼等安全硬件保障设施配置及维护情况;
6.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实验室、实验实训中心自查与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实验室自查。各实验室责任人对自己管辖的所有房间开展自查。
2.实验实训中心自查。实验实训中心检查组对实验大楼内所有实验室开展全覆盖的安全检查,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室重点检查,并邀请相关系部专业教师参加检查、指导隐患整改。
3.学院检查。对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室和消防设施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和微生物安全管理。
五、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
学院组织各部门召开实验室安全检查专题会议,部署检查工作方案及要求。实验实训中心、相关处室等应对照《高等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任务分配清单》(附件1)和《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2),对各类实验室、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形成《高等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附件3),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现场检查阶段(2023年5月-6月)
迎接省教育厅检查组专家对实验室进行现场安全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自纠的实施、整改完成情况等。
3.整改总结阶段(2023年7月-9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立整立改,对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将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对没按照规定执行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工作完成后,报送《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
4.回头看阶段(2023年10月—11月)
学院根据前期检查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隐患整改效果,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实验实训中心
2023.4.24